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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社保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5-01-09 10:12   来源: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保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以服务参保人和提升经办能力为抓手,各项社保工作均有序推进,现将我局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201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全区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各险种参保情况:至2014年12月底止,全区参加养老保险131026人,完成扩面105.9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1436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员]16662人);失业保险75312人,完成扩面105.78% ;工伤保险83116人,完成扩面100.14%;生育保险68947人,完成扩面103.80%;医疗保险690369人,完成扩面101.29%(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92748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97621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39548人,完成扩面107.42%。
     各险种社保基金征缴情况:至2014年12月底止,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6103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9357万元,征缴完成112.3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363万元,征缴完成160.75%;失业保险基金2512万元,征缴完成115.34%;工伤保险基金1764万元,征缴完成113.51%;生育保险基金806万元,征缴完成194.2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943万元,完成扩面118.9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294万元)。
     各险种社保待遇支付情况:至2014年12月底止,累计拨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2194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3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359万元、失业保险待遇212万元、工伤保险待遇942万元、生育保险待遇31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6938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00%社会化发放。
    各险种社保基金结余情况:至2014年12月底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8614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65241万元;企业个人帐户76327万元;机关个人帐户1868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8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2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25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55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
    一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我局通过悬挂横额、张贴海报、派发宣传资料、分期分批深入乡镇、社区(村委、企业)、农户等开展集中宣传动员,通过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发送、街头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2014年,共派发宣传资料34万份,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及现场咨询活动10多场次。同时,为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我局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进行分类指导,于4月25日在禾云镇举办一场全市社会保险政策及法律法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会,11月3日在太和镇街头举办了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共设立咨询台3个,受理咨询和发放资料1000多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引导,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真正使《社会保险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社会保险、了解社会保险、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引导,正确处理企业职工关系。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和深入企业员工一线宣讲《社会保险法》,努力做到“两引导三处理”。“两引导”:即正确引导教育企业经营管理者,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为企业职工投保;正确引导职工和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自觉参加社会保险。“三处理”:即处理好企业法定责任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处理好贯彻《社会保险法》与企业效益的辩证关系;处理好为群众谋福利与群众认可参与的关系。如12月2日和12月4日下午,我局分别到广阳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和工业园管委会召开国资企业座谈会,宣传社保政策法规。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一是加强联动,各司其职。积极加强与人社、地税等部门联系互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把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扩面紧密结合起来,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参保。同时,以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为重点,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强化政策宣传为切入点,动员适龄农民积极参保缴费,切实提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实现全覆盖。
    二是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加强参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比较准确的信息档案,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参保情况,逐步将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引导用工单位主动为职工投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三是加强稽查,应收尽收。强化对已参保对象应缴社保费征收力度,采取上门宣传、服务、征收和依法办事相结合的手段,认真解决少数企业不缴、欠缴保险金问题,做到既有利于推动企业发展生产,又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加大社保金的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目标。
    (三)加强政策落实,及时调整社保各项待遇
    一是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部署,调整缴费年限津贴,由2013年10月执行,全区人均缴费年限津贴为76.2元;二是3月份我区为7816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其中按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97元;按定比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原月基本养老金的5%),为579名75周岁以上人员进行了特殊调整。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平退休待遇达到1265.45元/月,人平增加220.31元/月,增幅21.08%,待遇调整由今年1月起执行;三是为6名伤残退休人员按正常退休人员的标准调整待遇。待遇的调整,进一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完善医保制度,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我局按照文件的规定重点抓好了医疗保险制度三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二是对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三是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医疗保险待遇的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
    (五)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一是规范业务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严格执行《清远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程》,业务操作都有记录,具有可复核性和可追溯性;二是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工作能严格执行《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基金的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及发展银行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接受区财政的监督;三是规范信息管理。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全市统一的系统,在系统维护方面,我局工作人员负责系统数据的维护,制定了电脑室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系统与互联网分离,密码要求经办人员定期更改,业务操作分为录入、复核、审批程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四是规范监督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接受上级及区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使用;五是强化内控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基金管理行为,维护基金安全,特别是规范各项社保待遇的核发工作,全面落实“业务规范、基金安全”的目标任务。各股室认真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评分标准表的要求对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与评估,建立了长效的控制机制,形成了“日常自查自检为主,重点专项检查为辅”的内控监督机制,从面到点,点面结合,既注重打牢基础,又注重重点提升,逐步推进经办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效提升经办业务准确性,努力实现“精确化管理”。
    (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摸清企业参保底数
    一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全区各类企业在岗在册职工的参保人数、缴费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等情况进行自查,逐一如实登记造册,建立本企业职工参保基础台帐。二是摸清参保人员底数。在全区范围内对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一厂一册”的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参保情况登记造册,摸清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底数。三是督促全员足额参保。通过上门执法,执法重点是对企业职工应保未保的情况进行纠正,实现全员、足额参加社会保险。四是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我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我区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五是清理历史社保欠费。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保险欠费进行逐一清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六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要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予以妥善解决。
    (七)维护社保权益,做好农民工的维稳工作
    2014年,我局妥善解决了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并及时做好农民工参保缴费对象的维稳工作,有效防止了农民工因社保权益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八)抓好数据核查,推动企业全员足额参保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部署。自10月29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全员足额参保工作会议后,我局便于当天下午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该项工作。10月31日,经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区成立了清远市清新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数据核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桂同志任组长,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分管社保工作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由区社保局牵头,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分别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6 个工作小组深入到全区各企业开展相关调研核查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严格核查。我局积极会同区地税局摸清全区参保企业情况,将全区所有参保企业明细从计算机系统导出来,双方对碰之后确定相关企业名单。从10月31日下午开始到11月10日止,我区6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到各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工作小组共深入50人以上企业130家,发出社会保险限期补缴通知书46份(限期补缴通知书主要针对参保率相对较低的企业,参保率90%以上的企业以调查摸底和政策宣传为主)。从发出的46份社会保险限期补缴通知书来看,应参保人数为26193人,实际参保人数为21216人,未参保人数为5247人,参保率为80.99%。工作小组深入企业核查用人单位花名册、工资单、参保凭证等,如实掌握各企业应参保人数、已参保人数、未参保人数、参保率等数据。在核查过程中,我们还对企业深入宣传《社会保险法》,要求企业实行企业员工全员足额参保。
    (九)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社保工作的透明度
     信息公开工作是省、市社保部门部署的一项工作任务,是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依法及时获取社会保险有关信息的一种途径。我局根据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各股(室)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的收集工作,确保我区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及时公开,落实到位。
    (十)落实权益送达,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在去年做好参保人信息清理工作、与邮政局签订寄送合同落实好寄送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了与移动公司的合作,用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对个人权益记录送达工作。2014年,通过手机短信发送了4000多人的信息,通过邮政寄送1万多人的个人权益清单,参保人个人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十一)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014年,我局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窗口公共服务水平为主线,更好地经办社保业务。一是专项行动抓提升。根据人社部及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自身的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了本单位社保业务经办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通过“开门”、“瘦身”等活动,切实改进了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提高了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二是群众提议抓提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基层乡镇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出合理的改进服务措施,限时整改落实,做到“三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如在乡镇调研过程中,部分镇反映被撤并镇群众由于经办银行设点少而导致群众参保缴费难问题,我局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衔接,主动“开门”走出去,开展“走圩”送服务活动,组织区邮政局、邮储银行、电信公司等单位在今年7月15日和17日、9月19日至11月20日,分别到浸潭镇新寨村委会、白花朗村委会和龙颈镇珠坑、南冲、石马、石坎,禾云镇鱼坝、沙河、新洲,浸潭镇桃源,石潭镇白湾片区以及太和镇五星、白莲、告星、乐园村委会开展现场咨询、受理业务活动,共现场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2568人次、现场咨询3000多人次,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三是落实承诺抓提升。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种服务承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并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窗口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做到“三少”(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确保了全区各项社保业务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参保人。通过加强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职工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大的干劲,踏踏实实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突出的问题, 努力把社保经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十二)加强服务下移,方便基层群众办理业务
    2014年,我局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征收、人员变动、医疗保险的门诊选点、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等工作分项、分类下移到镇人社所、村(居)委会和邮储银行网点。上述业务的下移,大大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社保业务,切实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十三)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社保队伍勤廉形象
    2014年,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社保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推进,保障了各项业务经办安全运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在多处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制作了一些警示牌和警示标语,依托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我局门户网站滚动发布,建立学习和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阵地。坚持预防教育为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打造廉政清远”图片展以及邀请区检察院人员前来我局讲授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课。通过反腐倡廉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中层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对照检查“四风”问题;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整治“庸懒散软奢”不良风气;通过一系列活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社会形象,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十四)配合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工作。2014年,我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已实行了市级统筹,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工作只有市人社、市社保部门才有职能与省级部门沟通、落实和推进。我局只能抓好日常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确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强化社保基金扩风险的能力,从而使社保基金安全运作,为推进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工作做好准备。二是配合做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已按现行的社保政策及规定落实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问题,待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后,再按新的办法执行。三是配合做好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总量控制的病种分值结算办法工作。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本医疗权益,合理控制住院医疗费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市已出台《清远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我区已按新办法对医疗保险结算业务进行了调整。
    (十五)加强统筹兼顾,同步推进社保其他工作
    我局在强化社保业务工作的同时,其他工作做到统筹兼顾、同步推进。一是做好工、青、妇组织和全局计生、纪检、监察、业务档案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强化挂扶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和挂扶镇(村)计划生育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和党建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创文、创卫、创双拥、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社会保险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对广大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不够,同时少数参保对象和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识不深,以致社保工作整体推进不够均衡,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工作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社会保险工作风险防范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社保经办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近几年来社保工作业务量不断增大,而在编工作人员又受编制所限,造成局聘请一定数量的临时工作人员,同时临聘人员有较大的流动性,给人员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因而亦给社保经办业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一是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出现一些上访、信访问题,给社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和续缴费工作推进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压力大;三是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还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征地农民的权益还得不到体现。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逐一加以解决。
    四、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力推动全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悬挂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建设公共宣传栏、深入乡镇、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移动、电信等渠道发布社保信息,开展街头(村委会)宣传咨询活动、手机发送宣传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社保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学习,全面提升社保经办队伍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送知识、送课堂到镇至村的活动,切实提高镇(村)一级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经办能力,为广大参保群众做好最基层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加强与地税、人社、工商、民政、公安以及镇(场)的协调联动,加大对扩面征缴工作的跟踪管理和责任落实力度。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案,全力以赴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二)全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内控、稽核、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保经办规程和相关制度,努力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针对参保人群多元化、利益诉求个性化的特点,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管理服务工作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继续推进和完善企业全员足额参保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核查工作力度。区社保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核查工作,要从人力、物力上确保核查工作的到位。尽管数据已上报,但我们三个部门仍继续把未核查的企业包括50人以下企业进行核查,以便掌握全区的参保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核查工作不配合,有作假行为的企业,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建议由区人社部门予以曝光,从而进一步促进核查工作的落实,促使企业实现全员足额参保。三是进一步梳理企业参保数据。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要进行全面梳理,认为不合理、有漏洞、错误的,要督促企业改进,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 落实好优惠政策企业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在抓好企业全员足额参保的同时,要规范优惠政策企业员工参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工作,明年统一按全省企业在岗工资的60%申报,使企业之间的缴费相对平衡,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和进一步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
    (五)继续配合做好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我局作为全区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现行社保政策、法规,在市级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出台新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时,我局仍按现行的社保政策、法规经办业务,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推进和完善民生领域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健全我区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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